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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次明文规范企业采购活动

1999-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第一个有关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审计署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也要结合本行业特点贯彻实施。

据了解,由国家经贸委制订并颁布的《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首次对企业物资采购活动作出了明确限制。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除特殊情况外,企业主要原材料和主要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应由企业经营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实行集体决策。企业各级管理者负有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的审查、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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